境外培训
部办公厅关于赴美国举办国际贸易争端解决机制以及谈判策略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7-25 02:34 来源:admin
商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商务部各直属事业单位,各商会、协会、学会:
为深入掌握国际前沿的国际贸易争端解决理论和机制,有效解决贸易争端, 2012年8月,商务部拟赴美国举办国际贸易争端解决机制以及谈判策略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内容
美国国际贸易相关政策、世界贸易组织协议的相关规定,世界贸易组织争端机制的基本程序及对外贸易纠纷案例的解决程序,相关谈判的策略及技巧。
二、培训时间
2012年8月,境外21天。
三、参加人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负责与培训主题有关业务的人员,各商会、协会、学会业务骨干,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团组人数不超过22人。学员年龄要求在50岁周岁以下,厅局级人员的年龄可适当放宽,但不能超过55岁。
四、其他事宜
(一)费用。
参加培训人员全部费用由派出单位承担。
(二)报名。
报名参加培训人员需填写出国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并按要求逐级审批,加盖单位公章。各单位汇总后请于2012年7月10日前将报名表寄至商务部(培训中心)。
联系人:商务部培训中心 谢国杰
电 话:010-80127881;18210033213
E-mail:mofcom2012@yahoo.cn
传 真:010-80127882
商务部办公厅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