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财务处
发布时间:2012-07-23 06:10 来源:admin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财税制度;负责拟订中心年度财务工作计划,监控各项财务计划的实施。
二、编制中心年度预算,负责审核、指导和监督预算执行情况。
三、负责监督政府采购政策的执行。
四、负责中心资金、资产等财务核算的日常管理工作。
五、负责贯彻落实税收政策,依法申报和缴纳各项税金。
六、负责编报各类财务报表及财务报告。
七、负责财务印鉴和相关资质证明的管理。
八、负责中心内部审计工作。
九、承办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处 长:刘忠利 电话: 010-69759091
副处长:王征 电话: 010-69759026